党城湾镇城北村党支部原书记于雪忠对农村低保审核把关不严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3年至2016年9月,于雪忠在任县党城湾镇城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村民家庭财产和生产经营变化等情况掌握不清,审核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力,致使所辖低保对象1户3人在不符合纳入低保户的情形下,依然违规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320元。
2013年6月,城北村在重新铺垫本村部分田间道路和安装村篮球场铁丝围栏时,于雪忠不能严格遵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先施工后签订合同,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安排施工方换取税票,于雪忠签字审批后将工程款102150.4元转入自己银行账户,以现金方式陆续支付给施工人员,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20年5月21日,于雪忠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